隐私协议

客户自愿并同意确认同意按照第13/2023/ND-CP号法令处理会员的个人数据,内容如下:

第 1 条:个人数据处理

顾客了解、确认并同意,Lalatour有权处理顾客、顾客授权人士及其他相关人士之基本个人资料及敏感个人资料(若由Lalatour提供或联络),包括随时更新、修改及补充之个人资料,其中:

基本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出生地、永久地址、联系地址、国籍、图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明文件类型、数字账户信息、反映个人活动的个人信息、网络空间活动历史、其他与个人有关或者有助于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和数据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根据第 13/2023/ND-CP 号法令第 2 条第 4 款规定的敏感个人数据。

第 2 条: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

客户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第1条所述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如下:

身份验证、客户识别
联系注册会员的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信息,并在使用过程中照顾和支持客户(如致电;发送电子邮件等)。
为客户提供旅游服务。
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和文件。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三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和个人

顾客同意,顾客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由Lalatour以及与Lalatour合作/联合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和个人进行。

第四条:个人数据处理方法

顾客同意Lalatour可不时根据其政策及/或应用以任何方式处理顾客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记录、确认、储存、编辑、组合、访问、检索、调用、加密、解密、复制、共享、传输、提供、转移、利用网络空间、设备、电子手段或其他形式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转移个人资料、删除、销毁及其他相关行为。

第五条:个人信息处理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Lalatour从客户提供个人信息之时起开始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直至收到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终止处理个人信息的书面请求或客户在完成法律规定的程序后决定撤回同意或根据Lalatour每次适用的政策。

第六条:客户在个人数据处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有权提供、访问、编辑、删除个人信息、撤回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限制或反对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顾客有责任按照Lalatour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资料,以方便Lalatour对会员的关心和支持。
客户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其他承诺

在处理个人资料的过程中,Lalatour及相关方将采用必要和适当的技术、安全及保密措施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但客户理解并承认没有任何技术系统或安全及保密措施是绝对安全的,网上交易、网络空间及其他形式的个人资料处理始终存在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泄露、传播、利用和盗用。在此情况下,客户同意Lalatour及相关方对客户及客户相关方(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8 条:有效性

本协议是客户与Lalatour签订的其他文件、合同和文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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